图书馆考研存包柜使用管理办法

1.存包柜仅限考研读者在备考期间使用,从申请通过后至考研笔试结束后一周。

2.箱号随机分配完成后,读者即可凭学生卡使用存包柜。在使用过程中,学生卡为该箱号使用的唯一认证方式。若卡片遗失,请立即至图书馆人文馆服务中心挂失,否则造成物品遗失的,责任自负。

3.存包柜“定箱定人”,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如有违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使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使用者可随时提出退用申请并至图书馆人文馆服务中心办理退用手续,其所用的箱号将分配给候选人员。

5.存包柜严禁长期占位而不用,如一周内无使用记录,将取消其寄存资格,所用箱号内的物品也将被一同取出。该箱位将另行分配给候选人员。

6.存包柜内只能存放书籍,所有食物、液体、易燃、易爆、易腐物品以及淋湿雨具、带有电池的物品(如充电宝、笔记本) 等杂物请勿寄存,以防发生意外。

7.未办理过借阅手续的本馆图书不得寄存。

8.图书馆将不定期抽查存包柜寄存情况,一旦发现有违反以上第6、7条规定的寄存物品,使用者将被记录违规1次,两次违规则取消寄存资格。

9.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在存包柜内,否则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10.请自觉爱护公物,轻点轻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因使用者人为损坏,应全额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取消使用资格。

11.考研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图书馆将收回所有存包柜使用权限。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走物品。超期未取,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对相关物品进行清理,并按无主物处理。

12.未尽事宜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请使用流程如下:

   1. 将考研证明纸质版提交到图书馆人文馆服务中心。

   2. 等待图书馆老师审核,老师会通过电话、E-mail或微信群将分配的柜号等信息通知审核通过的读者。

   3. 审核通过的读者等待24小时后,可持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使用分配的柜号。

初次启用时先按”存“键再刷卡。

 **存包柜示意图:

1

7

13

19

2

8

14

20

3

9

15

21

4

10

16

22

5

11

17

23

6

12

18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