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发展动态(总第36期)2016第5期
教育教学发展动态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图书馆主办 总第36期
职业技术教育教师教育研究所协办 2016年第5期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有新的目标、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为更好地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支持“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由图书馆和教育系合作编辑《教育教学发展动态》,通过他山之石展现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和教育创新需求,为高校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服务,使教育教学发展具备更加坚实的资源和制度保障。各系(部)领导、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广大教师和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真问题,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真诚希望大家为编辑工作建言献策,做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德国见习教师指导者的遴选及其工作框架
——与巴伐利亚州见习教育阶段研修班导师穆尔多夫的对话
德国现行的教师教育体系由三个阶段构成:
第一阶段为大学教育阶段。在巴伐利亚州,申请入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在入学时就选定今后进行教学工作的学校类型,按照选定的学校类型规划自己的专业与教育理论课程。大学教育阶段的修业年限为3-5年,以学术教育为主,旨在让师范生掌握作为教师应具备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等。
第二阶段为见习教育阶段,由中小学承担。见习教育一般为2年,见习教师在研修班学校与实习学校参加培训、工作与学习。见习教育阶段以养成见习教师必备的专业实践能力为主,从而为他们独立地、专业地从事教育教学做好相应的心理与技能准备。
第三阶段为继续教育阶段。由教师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承担。根据巴伐利亚州法律,每一位在职教师均需要完成一定量的在职继续教育,以使在职教师形成适应社会与教育急剧变化的各种能力。
本文中与笔者交流的阿尔伯特·穆尔多夫是德国巴伐利亚州教师教育第二阶段小学教师专业的研修班导师,承担着指导与培养见习教师的重要职责。
笔者:能简要介绍一下德国教师培养中见习教育阶段的情况吗?
穆尔多夫:好的。巴伐利亚州法律规定,从事师范专业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在结束大学阶段的学习后,需通过州组织的国家第一次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进入为期2年的见习教育阶段。见习教师是试用的国家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
巴伐利亚州为每位见习教师指定一所研修班学校和一所见习学校。研修班学校的研修班导师要带一个区域内的10-16位见习教师。一般,见习教师每周2天在研修班导师的带领下学习,每天持续学习的时间是4个小时,其余3天在见习学校承担实际教育教学工作。除此之外,见习教师还要参加其他机构提供的国家公民教育、学校法规以及心理学、教育学和教学法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笔者:研修班导师有哪些职责?
穆尔多夫:研修班导师由各州的文教部任命,负责在他就职学校设立的研修班的所有事务以及第二阶段的见习教师在见习学校的事务。研修班导师要平衡见习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实践之间的关系,协调见习教师在研修班学习和见习学校的实践。在研修班中,研修班导师监管培训总计划的制定,随时了解研修班的进程,并且与其他研修班协同合作。
研修班导师同时与见习教师的见习学校保持密切的联系。研修班导师除带教研修班学员外,还承担着对实习学校带教老师进行培训的任务,研修班导师每年培训带教老师2-3次,这样可以保证带教老师与研修班导师的培养目标保持一致。
笔者:见习学校带教老师是如何带教的呢?
穆尔多夫:见习学校带教老师的工作是给予见习教师在业务能力上的全方位的指导。一方面,带教老师可以安排见习教师听他的课,或让见习教师上他的课,并且与见习教师一起备课。带教老师还带领见习教师熟悉班主任工作以及学校的设置和日常工作。
另一方面,带教老师去听见习教师的课并且课后与他说课。带教老师要注意的是,见习教师需按照课程大纲上课,并且遵循在研修班中学到的教学法。如果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带教老师要与研修班导师联系,来保证培训的可持续性。另外,带教老师还会带着见习教师一起去听自己学校同一学科的其他老师的课。
笔者:关于研修内容,州有没有相关规定?
穆尔多夫:有的。巴伐利亚州针对研修班的培养工作有一个法定的框架计划,计划中包括专业教学论、教育学、心理学、公民教育、学校法以及其他方面的内容。专业教学论涉及学科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有关的知识与技能。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包括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媒体应用、学业成绩评价与提高、儿童及青少年发展心理学、学习心理学和教学心理学等。学校法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法和国民学校法的条文、教育系统和学校结构、特殊的教学内容等。
笔者:您在这个框架内是如何制定研修计划的?
穆尔多夫:在巴伐利亚州,研修班导师可以在法定的框架下,对研修班的培养工作有极大的自主权。我着重培养见习教师具有教学、教育能力,行动能力,社会能力和自我能力。就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而言,我注重采用行动、体验和学习的方式,将目标、内容进行分解并与学校实践相结合。我开展研修班活动依照的主导原则是:实践导向与需求导向,面向经验和体验,从做中学,面向研究,个别化指导,自主行动与自我创新,团队合作等。
笔者:学员结束见习阶段的学习后,有相应的评价吗?
穆尔多夫:有的。有来自三方的评价。我作为研修班导师,要对每位见习教师进行评价。见习学校的校长也要给出评价。见习教师要参加州组织的第二次国家考试。
具体地,研修班导师为每位见习教师建立有反映其成长过程的档案袋,内容涉及见习教师在见习期间的教学计划、教学技能、教学组织、考试组织等能力的发展状况。研修班导师还会参见见习学校校长的反馈意见,对见习教师的授课情况、教学效果和工作态度给予打分。
见习教师参加州组织的第二次国家考试持续于见习教育的整个第二学年,内容包括:(1)一门学科的书面作业;(2)一次专题讨论;(3)2门教学论专业的试教课;(4)3次口头考试,内容涉及学科教学论、教育法或公民教育;(5)以学校教育为主题的笔试(通常与当年的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的题目)。
(选自:陈霞, 丁莉. 德国见习教师指导者的遴选及其工作框架——与巴伐利亚州见习教育阶段研修班导师穆尔多夫的对话[J]. 全球教育展望, 2016,(4):3-9.) 2016年6月17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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